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关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朝阳区机构改革方案》、《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京朝办字〔2019〕37号)和《关于调整财政监督检查职责的通知》(朝编〔2019〕26号),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关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研究室、法规科(审理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电子数据审计科、财政审计科、教科文卫审计科、资源环境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企业审计科、城市运行管理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街乡审计科、绩效审计科。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区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审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区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本区财政经济及其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按规定对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实施对国家、北京市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指导和监督本区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依法组织审计区属单位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4,896.50万元,比上年减少47.40万元,下降0.96%。主要原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常性项目,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下属二级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审计监督检查中心与北京市朝阳区审计指导中心合并,北京市朝阳区审计监督检查中心相关人员经费等由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关核算调至北京市朝阳区审计指导中心核算。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96.50万元,比上年减少47.06万元,下降0.95%。
1.财政拨款收入4,896.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96.5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96.50万元,比上年减少47.40万元,下降0.96%,其中:基本支出2,516.9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1.40%;项目支出2,379.5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8.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4,896.50万元,比上年减少47.06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缩经常性项目,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下属二级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审计监督检查中心与北京市朝阳区审计指导中心合并,北京市朝阳区审计监督检查中心相关人员经费等由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关核算调至北京市朝阳区审计指导中心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96.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24.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28%;教育支出1.1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2%;科学技术支出43.1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5%;卫生健康支出179.7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6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24年度年初预算4,156.14万元,2024年度决算4,22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其中:
“审计事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156.14万元,2024年度决算4,22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
2.“教育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3.96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4年度年初预算3.96万元,2024年度决算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6%,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职工各类培训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43.1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科技条件与服务”2024年度年初预算43.10万元,2024年度决算4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4年度年初预算296.76万元,2024年度决算44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296.76万元,2024年度决算29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抚恤”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6.58万元,主要原因:退休干部去世丧葬费、抚恤金。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7.79万元,主要原因:审计监督检查及产业综合发展保障工作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度年初预算190.35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度年初预算190.35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516.9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8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1.13万元减少5.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66万元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8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0.47万元减少4.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5.87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243.80万元,比上年增加13.88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相关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72%。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机关共有车辆6台;单位原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82.59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